各基层党支部:
为促进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、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,根据校党委《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》安排,决定开展“党徽亮、先锋强”活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目的意义
亮出身份就是亮出责任,通过佩戴党徽,让全体师生党员亮出自己的党员身份,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意识、角色意识和自律意识,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开展佩戴党员徽章活动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时刻牢记党员身份,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践行党的宗旨;增强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,时刻接受群众监督,努力做到“一枚党徽一份责任、一名党员一面旗帜”。
二、活动主题
党徽亮、先锋强
三、活动对象
全体师生党员
四、佩戴场合
1. 参加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日和党内重要会议、活动时。
2. 党员在志愿服务时。
3. 特定场合明确佩戴党徽时。
4. 其它情况需要佩戴党徽时。
五、活动内容
(一)戴党徽,强政治意识。佩戴党徽是一项庄重、严肃的政治工作,全体师生党员要充分认识佩戴党徽的重要意义,将党员佩戴党徽作为对党员教育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,认真落实好党员佩戴党徽的有关要求。
(二)亮身份,转工作作风。通过佩戴党徽表明党员身份,全体师生党员要立足岗位履职尽责、改进作风提升效能。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培育典型,挖掘身边的人和事,广泛宣传典型,形成良好学习气氛。
(三)当先锋,做表率示范。各基层党组织要树立全员育人、全方位育人、全过程育人意识,根据党员数量、岗位情况,创建党员示范岗、先锋岗,激励带动广大党员更好地服务师生。
六、活动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各基层党组织要落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,充分调动支部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,推动工作常态化开展。
(二)统筹兼顾,讲求实效。要把开展“党徽亮、先锋强”活动与支部主题党日结合起来。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,将佩戴党徽和岗位责任结合起来,进一步明确党员的岗位职责,认真开展好“党徽亮、先锋强”活动,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(三)强化督查,严格考核。各基层党组织要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,督促党员养成按规定佩戴党徽的良好习惯,对不按要求佩戴党徽、接受监督的整治整改;对好的经验作法加以宣传推广,推动活动长期持续有效开展。
(四)通知下发即日起执行。
附件:1.教师党员示范岗创建标准
2.学生党员先锋岗创建标准
3.教师党员示范岗申请表
4.学生党员先锋岗申请表
党委组织部
2024年4月3日
附件1:
教师党员示范岗创建标准
教师党支部要结合每名党员的岗位职责,确定岗位工作标准和要求,亮出党员身份。创建教师党员示范岗分为两种:“教书育人党员示范岗”和“服务育人党员示范岗”。
第一条“教师党员示范岗”的标准:
(1)党性观念强。政治觉悟高,有坚定的理想信念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忠诚拥护“两个确立”、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(2)服务意识强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立足为教学服务、为科研服务、为师生服务的职责,“三全育人”观念强。
(3)纪律观念强。严守党纪党规,服从组织,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,廉洁自律。
(4)工作作风好。踏实认真,努力工作,顾全大局,团结同志,群众满意度高,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,推动学校发展。
(5)创新意识强。与时俱进,开拓创新,大胆更新观念,灵活掌握方针政策,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。
(6)教书育人党员示范岗:在教学工作中刻苦钻研业务,不断学习新知识,改进教育教学方法,带动其他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,积极帮助促进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、科研能力和管理能力提升。服务育人党员示范岗: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善于思考、勇于实践,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,能结合岗位实际扎实开展工作,主动服务师生,积极为师生排忧解难办实事,师生满意度较高。
第二条党员示范岗创建步骤:
(1)创建范围。全体在职教师党员按照所在支部党员20%的比例评定党员示范岗。
(2)创建程序。采取支部推荐、公开公示、党委组织部审定等程序进行,确保先进性的示范。
(3)群众监督。党员示范岗自公示之日起,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期间均应佩戴党徽,亮明身份,接受监督。
(4)示范周期。本次设立“党员示范岗”周期为1年,并根据工作表现实施动态管理。
第三条“教师党员示范岗”工作岗位调整但组织关系仍隶属党委的,其身份随工作岗位调整至所属支部;如因工作调离机关或退休等原因,组织关系不再隶属党委的,其岗位自动取消。
第四条支部“教师党员示范岗”名额出现空缺的,可由所在支部谈论协商,增补相应“教师党员示范岗”,报党委组织部审批。
第五条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。
第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2:
学生党员先锋岗创建标准
第一条“学生党员先锋岗”的标准:
(1) 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,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认识水平。
(2)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,认真履行党员义务,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;积极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,带动周围同学共同进步。
(3) 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,工作积极主动,尽职尽责。工作作风严谨务实,注重实效,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。
(4) 热心参与社会实践活动,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。亮明党员身份,密切联系群众,努力做好群众宣传思想工作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培养工作。
(5)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,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利益。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无违纪违规行为记录。
(6)时时铭记党员身份、刻刻牢记党员职责、处处对标对表看齐、事事当好先锋模范。
(7)结合社区党团活动室分配情况,明确每名学生党员的职责,让学生党员在学生社区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。
第二条学生党员先锋岗创建步骤:
(1)创建范围。全体学生党员按照所在支部党员20%的比例评定党员先锋岗。
(2)创建程序。采取支部推荐、公开公示、党委组织部审定等程序进行,确保先进性的示范。
(3)群众监督。党员先锋岗自公示之日起,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期间均应佩戴党徽,亮明身份,接受监督。
(4)示范周期。本次设立“学生党员先锋岗”周期为1年,并根据工作表现实施动态管理。
第三条“学生党员先锋岗”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期间均应佩戴党徽,亮明身份,接受监督。
第四条支部“学生党员先锋岗”名额出现空缺的,可由所在支部研究,增补相应“学生党员先锋岗”,报党委组织部审批。
第五条各基层党组织开展的培训学习、评优选先活动中,优先推荐“学生党员先锋岗”表现优秀的党员。
第六条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。
第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3:
教师党员示范岗推荐表
所属支部:申报时间:年月日
申请人姓名 |
支部负责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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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岗位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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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事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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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支(直属支部)意见 |
总支(直属支部)书记: 年月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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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组织部 意见 |
(盖章) 年月日 |
附件4:
学生党员先锋岗申请表
申报时间:年月日
姓名 |
入党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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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支部 |
支部负责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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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事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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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支(直属支部)意见 |
总支(直属支部)书记: 年月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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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组织部 意见 |
(盖章) 年月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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