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:
为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防范,增强贷款毕业生诚信还贷意识,有效避免贷款毕业生因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而造成不良贷款记录,现对开展2017届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活动作如下安排:
一、活动时间:2017年4月10日—6月10日
二、活动对象:2017届贷款毕业生(详细名单见附件1)
三、活动安排:
(一)开展诚信教育活动
1.活动主题:“守护诚信,我的精彩人生”,使贷款毕业生明确诚信还贷的必要性、可行性及违约对其本人和学校造成的严重后果。
(二)做好贷款毕业生国开行系统信息更新及网上毕业确认工作。(网上审核提交时间:2017年5月14日前);
1.贷款学生毕业确认申请操作如下:
登录系统后在“我的工作”界面上会出现待处理的工作,点击“审核”可以进入审核页面,选择条目——变更确认——毕业确认审核。具体要办理的学生名单可以在国开行系统“贷后管理”——“毕业确认”——“毕业确认状态”选择“未申请毕业确认”进行查询。
2.各系经办人网上审核提交2次。(分别是以系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审核提交,生源地贷款毕业生申请毕业确认后由学生处审核提交)
3.组织2017届贷款毕业生签订《还款确认书》,并培训每一位贷款生亲自充值10元到还款支付宝帐户上。
各系统一组织贷款生签订确认书《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》。毕业确认表正面可从系统导出,反面请统一打印(附件5)。审核后,各系负责老师登陆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导出毕业确认表,打印后统一组织学生进行签订(导出方法:贷后管理—毕业确认—导出毕业确认表)。贷款生签名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,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,不得涂改,所有手印都必须用右手拇指轻摁在签名上,确认表一式三份,学生处、所在系、贷款生各执一份,各系须在5月14日前完成系统审核提交工作。
4.认真做好2017届毕业生贷款信息采集工作。(见附表3,请于6月1日前将电子档发学生处)。
5.由于贷款毕业生当初申请贷款时的联系方式、家庭住址、紧急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可能存在变更的现象,学生系统提交毕业确认时督促学生进行相关信息更改,贷款经办人进行系统相关信息审核。
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,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,各系须进一步组织核对、确认贷款学生的家庭详细住址、联系方式、紧急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准确、齐全。
5.各系应建立贷款毕业生QQ群,微信群等加强与学生的联系,在每年扣利息日(12月20日)和扣本金日(9月20日或10月20日)前20天,及时通知贷款毕业生存入足额的利息或本金。
6.由于在毕业前还清贷款,贷款毕业生本人不用支付任何利息,请各系提醒有条件的学生办理提前还款。需要使用POS机还款的学生于系统申请提前还款后可移步学生处刷卡(银联卡)还款。
7.展期
根据合同约定,继续攻读学位(含读研及专升本)的应届贷款毕业学生可申请办理贷款展期,请先填写《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》(附件4)及在国家开发银行网站上提出申请,展期相关文件学生处将另行通知。(展期申请表请于6月1日前上交到学生处)
8.对于因学籍异动导致2017年无法正常毕业的贷款学生,各系应安排专人跟学生谈话,填写《国家助学贷款生退学、休学、转学申请表》(附件7),并在网上确认做毕业确认,讲清楚贷款政策,使其明确还款责任,并组织其参加还款确认,按照还款计划按时还款。
四、活动要求
(一)扎实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,也是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根本要求,各系须高度重视、专人负责、深入宣传,让每一位贷款毕业生都受到教育,力求取得实效。
(二)对没有按时签订《诚信还贷承诺书》、没有办理还款确认手续、没有参加获贷毕业生诚信还贷专题教育的毕业生,各系不得为其办理离校手续。
(三)各系要做好本次诚信教育活动的计划和总结工作(交纸质),6月10日前将本次活动的图片及总结材料等报送学生处(电子档),发到电子邮箱137929583@qq.com。
附件:1.2017届须办理毕业确认贷款毕业生名单
2.学生毕业确认申请动态图(电子档)
3.2017届毕业生贷款信息采集汇总表
4.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
5.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-反面
6.2017年度国家助学贷款规程.PPT
7.贷款生退学、休学申请表
8.贷款助学 信用助人(视频)
9.贷款生如何进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?
学生工作处
2017年4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