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:
根据广东省财政厅《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》(粤财教〔2015〕327号)精神,为激励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、积极进取。经学生处研究并报学院批准,将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伙食补贴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
(一)家庭特别困难学生;
(二)本人或直属关系者因突发意外、大病重病而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用的学生。
二、资助标准
300元/人
三、申请条件
(一)2016年贫困库学生;
(二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三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无违纪处分记录;
(四)家庭经济困难,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极为困难的学生;
(五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六)生活俭朴,无不良生活嗜好、习惯,无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相符的消费行为;
(七)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。
(八)在我院已注册学生。
四、评审要求
(一)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在名额指标内进行评审推荐,严格审查资助对象的申请条件。
(二)在符合评审条件情况下,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、孤残学生、“低保”家庭的学生等特殊情况的,予以优先考虑。
五、完成时间
报送学生处日期:2016年11月14日
附件:1.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冬季伙食补助申请表(交纸质一份,系留一份)
2.汇总表(交电子档和盖章纸质版)
3.各系名额分配表
学生工作处
2016年1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