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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处【2015】52号 关于开展2014-2015学年度勤工助学评优工作的通知

  • 时间:2015-12-08 
  • 来源:
  • 作者: hnndzjx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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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编辑:

              进一步鼓励学生自强自立提高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积极性,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,根据《18luck体育app 勤工助学管理规定》有关规定,决定开展2014-2015学年度评勤工助学学生优工作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选人员

    参加勤工助学服务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在校学生。

二、参选条件

(一)思想政治素质好,遵守校纪校规。

(二)庭经济困难,通过我院贫困认定,属于我院贫困库的学生。

(三)工作认真负责,团结同学,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勤工助学各项管理规定,服从工作安排,每月工作考核“全勤”。

(四)学习成绩良好,积极向上,在勤工助学学生中起表率作用。

    三、取消评选资格方面

(一)在岗期间生活不节俭,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者。

(二)在岗期间工作态度差,未按要求完成岗位任务,被投诉超过两次,或违反勤工助学管理制度者。

(三)学年内有课程不及格者。

(四)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理者。

    四、评选办法及评学程序

(一)学生申请。各勤工助学在岗学生对照评选内容和条件,实事求是对本人工作进行总结,撰写、整理评优申报材料,填写申请表(见附件1)报所在用工部门审核(负责课室卫生打扫的岗位,由勤工助学管理小组审核)。

(二)用工部门审核及报送。各勤工助学用工部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,填写学生在岗情况意见后,报送到学生处勤工助学负责老师。

(三)学院评选。学生工作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从参选学生中选出表现优秀的在岗同学。

(四)学院公示。评选出的“年度优秀个人”于全院公示三天。

    五、奖励名额及奖励标准

2014-2015学年度在岗人数120人的10%名额评选出优秀个人12人,并予以奖励。

    六、工作要求

1.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。

2.各用工部门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,严格把关,把真正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推荐上来,通过表彰先进,激励和调动在岗学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

3.各用工部门将材料于12月11日前,将申报材料和《申请表》上交到学生工作处。

联系人:杨小勤老师,联系电话:020-87982606

 

附件1:勤工助学学生优秀个人申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学生工作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5年12月7日

 

学生处【2015】52号 附件1.docx
文件类型: .docx 759532497ae99cecdf302cc6fe6305c0.docx (12.68 KB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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